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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見與寬容、欺善怕惡與和睦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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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古月語 14.06.13 9:43

歧見和異見有區別嗎?兩個人對同一個事物出現不同的看法、想法,我們說兩個人之間出現了歧見,兩個人之間雖然有激烈的爭論,但如果仍然能夠和睦共榮,那麼我們認為兩個人之間存在互相寬容。如果有一方不是以理服人,而是以力服人,那麼另一方就成了異見、異端。
 
但是,問題並非如此簡單。如果一方稍有名氣,另一方也並非等閒之輩。這個時候兩個人之間的歧見已經不在爭論的理據,而在於一方執著於另一方的態度:不給面子,有一方顯然認為對方不給面子就是不寬容。這個時候有人顯然已經在另外一個無關的層次上去看問題了。他的層次就是不給面子就是不寬容。企圖以理服人的一方被指沒有寬容之心,霸道。為甚麼會這樣?因為有人混淆了不同事物之間的區別,或者混淆了同一個事物在不同層次上的區別,把以理服人和寬容對立起來。如果在個人之間都有這樣的混淆,那麼在人類社會進化上,更容易混淆了。
 
例如,最近沸沸揚揚的前美國特工,幾乎異口同聲的指責美國政府白色恐怖。現在有美國一對夫婦因其兒子在阿富汗被殺,對美國政府說三道四引發情報部門對其展開調查,因而控告美國總統、政府、內政部、國安部侵犯他們的私隱,要求賠償三十億美元,一個白色恐怖的政府還允許公民控告自己?看看這邊,下令公民『七不』,甚至政府控告公民說三道四判入獄十一年,卻沒有人敢說,或願意說一聲不同的見解,沒有人說這就是白色恐怖。人們為甚麼如此欺善怕惡墮落到這樣境地?為甚麼會將不同層次、不同進化階段的相似現象混淆?
 
古月語倒是認為這個前美國特工斯諾登是一個出賣人民利益求榮的無知者。如果它揭露的名單裡有潛伏恐怖分子,那真的是幫了恐怖分子害自己的人民。如果我們可以讚賞一個保姆忠誠的一生,為甚麼我們不能鄙視斯諾登這樣的人?另外,那個極權反而在斯諾登上少說話,而像梁家傑這樣的人反而湊熱鬧製造噪音。因此可知一般人是用甚麼邏輯去看這樣的問題。原來起勁反極權的腦袋瓜還不如一個極權分子的腦袋瓜靈活。
 
記得前不久有一個新聞:英國有一個激進穆斯林分子公然在光天化日下砍殺英國兵。後來證實這個恐怖分子曾經被英國情報處私下調查,並監視。後來認為,沒有問題,不再監視,結果,一個英國兵枉死。有人說要調查監視,也得確定目標。這是一種白癡的說法,不調查又何來理據確定為目標呢?
 
政權一定是一個政府,但政府卻不一定是一個政權。政權是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而侵犯國民的私隱和監視國民。但一個真正在保護公民的政府可能也會做相似的事。但這是完全不同的社會進化、不同層次的兩件事,不應該混淆。
 
例如,美國的一個世界上唯一的監控小行星的大天文望遠鏡和雷達,發現了一顆足夠大到可以帶給地球大災難的小行星將於2029年某月某日飛到地球,我們應不應該祝賀這樣一個發現?其實,這樣的事是一個政府應該做的事,有甚麼好祝賀?祝賀一個政權的政績工程,大可不必。
 
人們對一件事事先一定有一個思維指引,或叫自己的邏輯。它是如何建立起來?例如我們可以對罕見的老夫少妻或少夫老妻及心理變態現象置之不理,但我們絕對不能說它們是正常的,尤其還洋洋自得的到處宣揚炫耀更是要不得,宣揚是主的恩賜,這才叫活見鬼。人們對某些現象是正常現象還是非常現象,應該有一個準則加以區分,而不是混淆。
古月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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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Chl 02.08.13 2:23

"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Volt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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