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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感交集拟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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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wmy 23.04.14 10:28

(以下转贴自《印尼雅加达中华中学 巴城中学广州校友会》第99期会讯)
 
百感交集拟侨法
——一位《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起草者杂忆
国务院侨办离休干部 归侨  王明爱
 
当仁不让
如果没有记错,我和曾毓祥同志当是最早受命起草《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人(以下简称《侨法》)。当时我们都在国侨办调研室任职,他是调研员,我是副主任。
承担这一重任,我们没有受宠之惊,只有紧迫之感,甚至有几分凄怆。这部法律是全体华侨归侨侨眷自新中国成立起翘首企盼的,竟一等等了37年才见其着手起草,何其姗姗来迟!
曾毓祥和我毫不犹疑,当仁不让了。不敢怠慢汇集资料、广征意见。我们想,这是应该做而且求之不得的事情。我们都是华侨,毓祥在越南,我在菲律宾都目睹身受殖民主义者对华侨的歧视、欺凌。我们和很多华侨青年一样追求真理爱我中华,盼望祖国富强、全人类解放。我们都慕名到香港达德学院读书,参加中国共产党,1949年初一起被调到刚解放的北平,在中共中央统战部青训班学习,当时毓祥约23岁,我20岁。从此有了归侨经历。1951年初,一起参加广东博罗县土地改革运动后又于1952年初被分配到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简称“中侨委”)当干部,做侨务工作直到中侨委被作为“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政府机构”而撤销。我们见证了中侨委的兴亡。随后一起被下放去“中侨委五七干校”“修理地球”,又被宣布为“旧政府人员”(即“前朝逆臣”)四处遣散。“四人帮”法西斯封建王朝的覆灭,我们才有机会重返侨务机构,在刚建立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工作。我们在各自岗位上进行全国落实侨务政策情况调查,最后还有幸共聚调研室工作。共同的经历让我们的意见经常一致。我们调阅了(1)1978年12月全国侨务会议、第二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上李先念、廖承志两同志的致词和报告;(2)1981年5月胡耀邦、李先念、乌兰夫、薄一波、丰国清、方毅、廖承志等同志在接见国内侨务工作座谈会全体同志时的讲话;(3)1984年4月胡耀邦、习仲勋两同志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办主任会上的讲话,和国务院侨办主任廖晖的讲话。这些讲话多处提到对待归侨侨眷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在中侨委就知道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加深了我们拟稿的关注点;他们对一些观点与行为的批判切中时弊,我们深受鼓舞。
 
反对之声
但是在个别交谈或大小座谈会上,意见五花八门,争论还是挺激烈的。有人认为这次立法不还是把开国以来公布过或未公布的侨务政策汇集理顺罢了,没多大意思。虽说专为保护归侨侨眷权益而立法,是新中国开天辟地,也许堪称“里程碑”,但行得通吗?法并非最大,不执行又能怎样?再说没有实施办法把它细化,想执行也难!有人抬出马列主义的辩证法说:“做侨务就是为了消灭侨务”,“照顾就是为了不照顾”,“情况变了还照顾什么侨汇特殊供应?”“照顾华侨(其实指的还包括港澳台)学生,会降低我们大学质量”,等等、等等。反对之声还是很高的。到底是在“解放思想”的号召下,大家畅所欲言呢,还是另有原因?我刚从香港调回来不久,尚未知晓。但我突然想起我看到胡耀邦总书记1984年的讲话中曾说:“对归侨在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上,不要强求一律,他们刚刚回来,不要讲人家资产阶级自由化”时联想我由港回国侨办前,内地批过一阵“资产阶级自由化”。
 
耳闻目睹
为什么要照顾归侨侨眷?我们共温一件发生不太久的事。那年全国侨联要求在京党政以及企事业单位,都要在自己单位建立归侨联谊会。有一位贵为中直机关副部长的归侨有异议说:“我们单位归侨那么多,回国都那么久了,还叫什么归侨,还单独组织什么团体?!”(大意如此)。我们交流关于归侨侨眷境遇的各自见闻:我们调查到,在城市侵占华侨房屋最多又不退还的是党政军部门;侵害欺凌申请出港澳出国归侨侨眷的是掌握审批权者;不愿平反冤假错案的是当权者。他们对侨务部门、侨务政策是“无所畏惧”的,骨子里不屑一顾。如某市侨办诉苦说国侨办让我们引进侨资,市里叫我们把侨资挤出去。某市有人引侨资来北京办福利机构。该市竟来京抓引资者并追究到北京有关单位和国侨办。国侨办吴司长告诉对方此事确是根据侨务政策办理的,是我们支持的,并给以书面说明,还是不能使引资者免于牢狱之苦。
 
滞港归侨
我在香港工作时,有一位级别不低的干部感叹地问我:“老王,我真想不明白那么多归侨从内地跑来香港干什么?他们有些人在内地还是个不大不小的干部,却跑到这里工厂当搬运工。他们是跑不掉资本家的如来佛手掌的。”我回答说:“大姐你不是归侨,有所不知。来香港的内地归侨,多是受原侨居地政府拒绝入境而滞留的。他们来港定有一本难念的经。我们中侨委方副主任曾说‘华侨在国外是一条龙,回到国内是一条虫’、‘华侨在国外是红色资本家,回到国内是右派’,不知他是吐真言或转述别人的话。
 
老归侨弱势群体
“不过归侨在国内确是个弱势群体。我所说的归侨是指(1)抗日战争结束后回国求学;(2)或到刚解放的北平求学;(3)或新中国成立后“文革前”回国的。(本文所说的归侨就指这三部分人。尤其是指新中国成立后“文革”前回国的。不包括“海归”。)他们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由于祖国贫困积弱,他们的祖辈几无一例外是乡村最贫穷无告的那些农民。背井离乡,漂泊到海外,不识多少字,甚至一个字都不识,只靠双手劳动,辟草莱,开矿藏,含辛茹苦,勤俭劳动,谋求生存。少数人因为机遇,稍有积蓄而就地创业;有的因父母在故里则回乡置田地、建房屋、娶妻生子,耀祖荣宗,好不风光!这是国内人见得到的华侨,因而认为华侨是有钱人。然而更多的华侨是劳苦大众(在菲律宾是店员、卖手艺的工匠)整天穿着短裤衩、背心干活,有一定积蓄后,买船票回乡娶妻生子。他们往往要几年才能攒够船车票钱回乡探亲,并派红包免得乡邻亲戚看不起。他们在乡下在城里都不敢久留,要赶着去海外继续谋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形象不突出,不引人注目。另有不少人攒不起船车费、成亲费,或家乡没有父母或抚养人,干脆就在侨居地结婚。这类华侨融入当地,他们的后裔构成中华血统人的多数,在当地很有影响。国内人,即使是侨乡人也多是耳闻而已,不然就得到侨居地去见识他们了。不幸的是无知而有权的阶级分析家,不知出于何种心理状态,以偏概全把华侨整个认定为资产阶级,就像认定所有知识分子都属资产阶级范畴一样。
“我所指的归侨,他们的父辈有不少是华侨在家乡养育的儿子,在国内受点文化教育才出国继承父业。这些华侨生长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危急之秋,特别爱国,也希望其子女为复兴中华民族做出贡献。于是一批批华侨回国(变归侨)参加抗日、解放战争、建设新中国,希望祖国强大,海外华侨可以扬眉吐气做个强国侨民。
 
举目无亲
“他们满腔热情回国,有的是自己本想来的,有的则是被我使领馆动员回来的。绝大多数人不是为了温饱,更不是想捞一官半职,而是想报效祖国。中华大地虽然是他们血缘之根、文化之源,他们有故土之恋,但是他们有的是几代、十几代、几十代人在“侨”居地生活、繁衍、建业,有很多亲友社会关系。他们对祖国(或祖籍国)多数人没有感性知识,有的知道祖籍省、不知县、乡;有的除中国外什么都不知道;回过故乡的太稀罕了。在故乡甚至在整个中国有无亲戚故旧也往往一无所知。他们在国门外,尤其是踏进国门时就被告知‘要服从组织,依靠组织’,‘要听共产党的话,做党的驯服工具,做个螺丝钉。’一入国门就填表格,受审查,待分配。他们吸人眼球的是光亮发型、奇装异服、自来水笔、手表、自行车、金饰,有人更有大藤筐的行李。
 
永世不得翻身
“其实这些都是在国外的普通装束和用品,带金饰是防万一缺钱用。这些表象,让那些人事保卫干部看得眼花缭乱,他们多数没有出过国门。更叫人烦的是这些华侨讲起国语奇腔怪调,自己人扎堆时则叽里咕噜说侨居地的番话,也不知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把新填表格认真看来,尽是些“海外关系”叫人头昏眼花。‘无法查清’,就“‘挂起来’。但总不能把‘挂起来’的长久养起来吧,只好在档案上批注‘不得重用”’,‘控制使用’等按语后分配出去。那个分配进单位工作,这个分配上学校读书,其实毕业后同样还有分配工作一关。分配到工作单位的,一经把介绍信递上就‘一锤定终身’。如果碰到一个‘好’领导,看你顺眼,也许一辈子顺顺当当,甚至做个不大不小的干部。但是碰到一个‘坏’领导,可就倒霉了,永世不得翻身。特别是那些档案被‘点油做记号’的,自己蒙在鼓里,不明白自己在人家眼里怎么就那么不顺眼,怎么没完没了被找茬挑刺。归侨在祖国举目无亲,即使有亲友也未必有足够的权势供走后门。他们又长期生活在被我们称之为“假民主”的殖民地,往往口无禁忌,不大会绕弯,初来乍到咱们这个封建意识极浓的新社会,不免要‘犯上——冒犯领导’。比如合理要求调换工作种类,也会被指责为“不安心工作”,要求调换单位,更是‘不服从分配’,‘对领导不满’。年终鉴定写上这类评语,装入档案,贻害终生。这些归侨生活在精神恐怖之中,生怕自己一句什么话、一个什么行为,突然在什么时候,会被什么人指责为反动的,会被戴上什么帽子,那可能是牢狱之灾,甚至株连九族啊!他们回国的热情,被多年的冷水浇淋,看不到前途,绝望了。
 
三步一回头
这就是相当一部分归侨的遭遇和出港的原因。他们踏上罗湖桥出港时,多少人三步一回头,想多看几眼他们为之献出青春的五星红旗而潸然泪下。作家白桦在《苦恋》中写道“我爱祖国,祖国爱我吗?”而备受批判。可是白桦道出了相当一部分归侨的心声,谁有资格以祖国的名义去指责他们呢?这些归侨滞留香港总得吃饭,当时大量需要蓝领。他们很容易受聘了。这是他们自愿的选择,最少在形式上,不是被分配、无可选择的;他们与老板合则来不合则去,可以‘随意跳槽’,期待有较好的岗位。可能多少年后都没能找到满意的岗位,也许永远也找不到。‘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嘛。但是他们心中对未来总抱有一线希望。在内地,他的命运始终掌握在有形之手,令人永远看不到一线希望。我说完这一席话,问说“大姐,你以为如何?”她只是沉思不答。
 
疑惑凄怆
兴犹未尽,有一天我们谈到华侨史,一致认为自古以来祖国给华侨的待遇取决于执政者对华侨的认定。我们妄自揣摩咱们对华侨的认定,无果而终。留下的是一堆我们无法解答的问题和凄怆,1949年中侨委成立之初,干部中归侨比例很大,过几年说该“掺沙子”,就调入大批非归侨干部,把一批归侨干部调到别处。中侨委反右派运动被划为右派分子的,归侨占绝大多数。好端端的一个国家机关中侨委,在红卫兵指责下竟会轰然倒闭。这就是侨务机构。咱们多年来都不把留学生当华侨(哪怕是自费留学的)。众多革命先辈出国留学,靠在当地打工维持生活并交学费,也不称为“华侨”。有的革命先辈更是“如假包换”的华侨,同样讳莫如深。海外大学者们回国服务,有的固然是外籍了,但也有中国籍的,我们鲜有提及。好像称他们“华侨”就辱没他们的崇高身份似的。毛主席称赞陈嘉庚是“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邓小平同志说“海外关系是个好东西”,但华侨是什么东西呢?我们都是老侨务干部了,从未听到对这问题权威或不权威的解答,也许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心照不宣吧。凡此等等,在新中国老百姓心目中“华侨”是不光彩的东西,就如麻疯,避之唯恐不及,于是隐瞒“海外关系”者比比皆是,直至正名后才变成“香饽饽”,纷纷冒了出来。近年“海归”越来越多。他们中很多在我国当上高官、高管,或自己事业有成,国人投以羡慕的眼光。“海归”是华侨中的佼佼者,人们有意无意地把他们从我所指的芸芸归侨中剥离。不过这不应是本文谈论的。
毓祥学长和我把《侨法》草案反复修改至第6稿时,得到通知把它移给人大华侨委员会。毓祥离休回广州团聚。我仍在原机关,但搞高教去了。从此我们“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对《侨法》立法进程一无所知。我的杂忆本该到此为止。
 
余  音
光阴荏苒,一晃已是1990年。其间共和国又经历多次政治动荡。这一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终于通过了《侨法》。这距国庆40周年不足一个月。难啊,《侨法》通过,固然反映咱们走上法治的决心,但也同时折射出我国法治的滞后,尤其是为侨立法的严重缺失。过了四年实施办法也公布了。2000年在第一次《侨法》通过后的第10个年头,予以修改过。2004年修改后的实施办法也公布了。其实,我们现在庆祝的是第一个《侨法》的诞生。我看,要能庆祝《侨法》实施后的归侨侨眷权益受到保护的多多实例(比如为农场归侨做了很多好事,惩处违法者等等)不是更能说明《侨法》立法的重要意义吗?
随着时间的迁移,世界的变化、国家的变化,保护对相归侨侨眷的变化、权益的变化,从而修改《侨法》是绝对必要的。但不知是否有人认真研究过各时期各阶段归侨侨眷的特点、权益和诉求,《侨法》能否兼顾。我听到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反映说咱们“喜新厌旧”、“喜大厌小”,闽南人所谓“大侨抱diao diao(紧紧),细(小)侨无chap xiao(不理睬)”。我看到至今还有几个省份几个市对华侨归侨投资视为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任意揉捏、宰割,捉摸着点子计算投资者。我希望《侨法》及其实施办法不仅是为了体现对社会正义、公平、公正的向往,而重要是让归侨侨眷确实能用它夺回他们本来应该拥有的社会正义、公平、公正。
 
2010年7月1日
 
(注)本文是应北京市侨联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征文而作。市侨联把本文推荐给中国侨联,获中国侨联征文三等奖(三等奖共十五篇,本文排第二),并刊登在市侨联出版的《回眸与展望》一书第22—28页,该书副标题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本文又刊登在国务院侨办征文集《难忘的回忆》一书第285-292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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