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一名紅衛兵的懺悔: —— 永不饒恕自己“弑母” 《中國評論新聞網》(2013.08.07.)
當年的紅衛兵張紅兵,原名張鐵夫,1966年自己改名張紅兵,現年59歲,任北京博聖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紅兵小時候的全家福。右二張紅兵,右三父親張月升,左二母親方忠謀。
《中評社》北京8月7日電/張紅兵準備還要申訴。
這幾年他一直在做一件事情,希望母親的墓地能被認定為文物。他同時向社會公開了一段“血淋淋”的歷史。
1970年,張紅兵的母親在家發表了一番言論,讓“根正苗紅”的張紅兵舉報為“反革命”。兩個月後母親被槍決。
據新京報報道,張紅兵說許多年來一直內心痛苦。從2011年9月起他向安徽固鎮縣相關部門申請,希望認定母親的墓地為文物。不過沒成功。他說公開那段經歷,是希望人們討論、批評,也記住那段歷史的殘酷。
8月2日,安徽蚌埠五河縣,59歲的張紅兵談起自己的官司,他說還會在適當的時機申訴。
這名昔日的紅衛兵引起公眾關注,是他打了一系列官司。與此同時,他也向公眾撕開了自己“歷史的傷疤”。
43年前,16歲的張紅兵寫了封檢舉信,與紅衛兵胸章一起,塞進了軍代表的門縫。他檢舉的是自己的母親方忠謀。
根據當年的歷史材料、後來的法院文件以及當地縣志記載,1970年2月,方忠謀在家中發表了支持劉少奇、批評毛澤東的言論,她被自己的丈夫張月升和長子張紅兵舉報。
張紅兵的舅舅,今年66歲的方梅開8月5日回憶,父子倆與自己的姐姐起爭執的那個晚上,他和張紅兵的弟弟也在場。他說當時聽到父子倆要去檢舉,很著急,還曾跑出去找人希望勸說。
方梅開說,以為姐姐也就是判刑“蹲大牢”。但兩個月後,方忠謀被認定為“現行反革命”,並被槍決。
十年後,1980年7月23日,安徽宿縣地區中院作出了再審判決,認定原判決完全錯誤,“實屬冤殺,應予昭雪”。
母親的案子平反了,不過張紅兵“永遠不會饒恕自己”。他也在以自己的方式“贖罪”。
2011年9月,他向安徽固鎮縣有關部門提出,希望將母親方忠謀的墓地(遇難地)認定為文物。未成功。他又將有關部門告上法庭。今年3月底,他迎來二審終審判決,敗訴。
8月5日,安徽固鎮縣文廣局(文物局隸屬該局)說,他們曾書面回覆過張紅兵,經過實地調查和研究後認為,方忠謀墓並不符合國家對於文物認定的相關法規要求。
在張紅兵打官司的過程中,去年8月,固鎮縣文廣局曾對方忠謀墓地(遇難地)是否為不可移動文物舉行聽證會。在聽證會上,張紅兵以特殊的方式向母親公開懺悔。
他說自己應該成為反面教材,希望歷史的悲劇不被遺忘。
附《新京報》記者採訪筆錄: “怕父親包庇,自己去檢舉。”
記者:事情過去幾十年後,為什麼會有公開那段經歷的想法?
張紅兵:大約是2009年,我看到網上有人寫鼓吹“文革”的文章。當時意識到,這是歷史潮流的倒退。我個人希望通過我的反思,讓現在的人們了解當時的真實狀況。
記者:當年你父親和你會一起檢舉你的母親,和家庭環境有關係嗎?
張紅兵:我家其實和萬千的普通家庭一樣,是充滿溫情的。我記得父親挨批鬥時(編者注:其父張月升曾在固鎮縣任衛生科科長,“文革”之初便被“打倒”),母親站到父親身邊,高喊“要文鬥不要武鬥”,替父親遮擋拳頭,保護父親。批鬥會結束後,母親手挽著父親走在公共場合。我從來沒有見過他們那麼親密。
記者:但後來因為她說的話,你父親和你就去舉報?
張紅兵:放在現在看,會覺得不可思議,但那是個不一樣的年代。我的父親被劃為“走資派”後,挨批鬥,有人對他拳打腳踢。而我,為了表示自己與“走資派”父親劃清界限,貼了批鬥他的大字報。當時,父親和母親並沒有責怪我。貼大字報後,父親反而把我當作大人來看待了。當時的輿論導向和社會思潮就是那樣的。
記者:對於母親的事,你一直說自己犯下“弑母”大罪。
張紅兵:事情發生在1970年2月13日,我們家人在一起辯論文化大革命的事情。母親說,領導人不該搞個人崇拜,“我就是要為劉少奇翻案”。我當時非常震驚,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完全改變了,不是一個母親了,而是階級敵人。我立即投入對母親的批判鬥爭。這時候父親就表態說,從現在起我們堅決和你劃清界限,你把你剛才放的毒全部都給我寫出來。母親寫完一張紙,我父親就拿著出了家門,說要去檢舉。
記者:父親已經去了,為什麼你又去?
張紅兵:我擔心父親可能考慮其他因素,比如和母親的感情,比如整個家庭要照顧。為表現自己的革命立場,我寫了封檢舉信,和我的紅衛兵胸章一起,塞進軍代表宿舍的門縫。
記者:後來發生了什麼?
張紅兵:後來我回家,看見軍代表和排長進來,對著我母親就踹了一腳,她一下跪地上。然後大家像捆粽子一樣,把她捆了起來。我現在都記得,母親被捆時,肩關節發出喀喀作響的聲音。
(《選輯<三>》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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